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陈劲松)2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托底性惠民政策。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今天在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说,城乡特困人员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城乡特困人员591.4万人,其中,农村五保对象517.5万人,占农业人口的0.6%;城市“三无”人员73.9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0.16%。
宫蒲光说,《意见》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社会作用相结合,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坚持精准救助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确保制度可持续。《意见》提出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托住民生底线;同时,坚持托底供养和适度保障的原则,加强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防止福利叠加,实现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的制度目标。三是明确制度内容与规范办理程序兼顾,保证制度公平。《意见》在坚持城乡统筹原则下,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范围、供养内容、供养标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四是保障基本生活与提供差异化服务并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救助供养标准方面,把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个部分,要求基本生活标准要满足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照料护理标准按照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在救助供养方式方面,鼓励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在家分散供养;对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等。五是强化资金保障与加强工作保障并举,确保政策落实。《意见》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并向任务重、困难多、工作好的地方倾斜。
宫蒲光说,整体上看,无论分散供养还是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在供养服务方面,特别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生活照料护理上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受供养服务机构经费和服务能力等限制,一方面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供养服务机构收住的大多是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甚至出现床位空置。
据统计,目前,特困人员中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约179万人,其中集中供养的仅有5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