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邹伟、贾雪纯)记者26日从公安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开放口岸以及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对51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
此次实施的上海、江苏、浙江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我国第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过境免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