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面积明确为85平方公里,同时,将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广东省珠海市边界之间的关闸澳门边检大楼段,即澳门特别行政区关闸以北至珠海边防检查站原旗楼之间用于兴建澳门特别行政区新边检大楼配套设施的地段,划归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行政区域调整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包括陆地和海上两部分。
陆地部分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与广东省陆界相连。海上部分将过去的习惯水域管理范围明确确定为海域面积8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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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水域三大法”生效
据新华社澳门12月20日电 (记者刘畅)国务院常务会议16日审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澳门管理的水域和陆界的范围得以正式确定。为有效实施水域管理,澳门特区行政会日前讨论完成部分相关法规,这些法规20日正式生效。
据了解,经澳门行政会议讨论通过,20日正式生效的三项水域管理范畴的法规,包括新修订的《海事及水务局的组织及运作》《订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员的规范》和《海上倾倒疏浚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