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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福建南平:

用司法的力量让山更绿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5年11月20日   第 03 版)

  南平市太平镇一个治污点正在运行的耗氧池。
  新华社记者 周华摄

  “老板雇你伐木,没说不能伐生态林吗?”

  “没有。”

  “生态林有红色标记,你没看见吗?”

  “没注意。”

  ……

  面对公诉人连珠炮似的追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怯生生地辩解:“我没想那么多。”

  这是近日发生在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现场的一幕。涉嫌滥伐林木罪的陈某与涉嫌盗伐林木罪的雇主出庭受审。

  “每当听到这样的回答,我都感到痛心。”34岁的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陈小莺说。

  一次审判场景,令她记忆犹新:3个男孩儿跟随他人砍伐红豆杉被抓,在外地打工的父母匆匆赶回,哭成了泪人儿。

  “我们有责任倒逼人们养成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陈小莺说。

  南平地处闽北山区,以世界自然遗产地和世界文化遗产地武夷山闻名,福建的母亲河闽江即发源于此。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其森林覆盖率高达76.46%,故涉林违法犯罪较多、涉林纠纷较多。为建立健全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1982年南平两级法院设立了11个林业法庭,2015年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经过30多年实践,全市法院成功探索出“惩治、修复、联防”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创新模式。

  惩治犯罪不是最终目的,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才是关键。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甘代兴说:“我们要以生态司法工作进一步推动美丽南平建设。”

  伴随“复绿补种”“异地修复”“寻找替代水源”“增殖放流”等措施不断出台,修复性生态司法工作逐步从林业扩展到水源、渔业等更多领域,从涉林案件拓展到污染案件等。

  甘代兴介绍,南平的生态案件约占福建全省同类案件的40%。2013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计发出“林木复绿补种监管令”60多份,补种树木9000余亩;寻找替代水源3处;增殖放流鱼苗10万余尾。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生态侵权、资源权属纠纷案件年均下降5%,40%的乡镇未发生涉生态诉讼。

  “虽然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但人们的环保意识仍不够强。”甘代兴说,他们正在探索与检察、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更好地为南平的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我们要用司法力量,让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甘代兴说。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杨步月、孟昭丽、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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