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尚京云)高原明珠——洱海是云南大理的“母亲湖”。大理白族自治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加强洱海生态环境保护,多管齐下,对洱海周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零容忍”,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洱海水质总体稳定在三类,其中有7个月达二类,平均透明度2.03米,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
据介绍,大理州先后出台了《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大理州委、州政府及州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大理州纪委紧紧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以追责问效倒逼责任落实。年初以来,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212次,共发现问题141个,下达交办督办通知24份,已整改完成10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