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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公务消费有了新“红线”

本报记者 柴逸扉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5年10月27日   第 04 版)

  从明年1月1日开始,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的住宿费标准最高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在京沪两地的住宿标准分别为650元和600元,其他人员在这两地为500元……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较于过去,新的标准较过去有所提升,同时更有弹性、更符合现实市场情形。不过,制度执行的要求依然严格。

  

  ■ 住宿标准上调

  对比新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记者发现变化最大的是住宿标准,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例如部级干部原先住宿标准均为每人每天800元,地区之间没有差别;而此次的调整让北京和上海的标准达到1100元,江苏、浙江等9省市达到900元。

  同样,司局级干部的住宿标准也在7个省市发生变化,上调幅度为10元到150元不等。相较而言,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调整最多,共涉及33个省市,幅度从10元至150元不等,北京和上海分别从350元上调至500元。

  为何距离2013年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仅隔两年,就再次出台新标准?对此,财政部给出的解释是,调整原因是在“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后,经研究决定。

  “之前领导干部及其他公务人员出差,按旧标准很难找到价格和条件都合适的地方。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按处级350元的标准,如果位置好的地方可能住不上三星级酒店,会导致一些人可能采用变通的做法住超标准的宾馆,比如将住宿费用计算在其他费用中报销。”采访中,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刘小川这样说道。

  ■ 随淡旺季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调整特别提到,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引入了淡旺季概念,旺季住宿费标准分别上浮20%—50%。

  例如拉萨和西宁的旺季为6月—9月,在此期间出差去这两个城市,部级住宿费标准上浮为1200元,司局级上浮为750元,其他人员上浮为530元,整体上浮比例为50%。大连市、哈尔滨和青岛市的旺季(7月—9月)上浮比例为20%,海口的旺季(11月—2月)上浮比例为30%。

  为何拉萨和西宁旺季上浮比例最高?根据采访,拉萨某五星级酒店的销售人员表示,淡旺季酒店价格差别大,淡季普通标间500元,旺季会上调到700元。对于西藏旺季会上浮50%的比例,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可能是一个平均价格标准,“西藏一些旅游城市酒店淡旺季差别大,从四五月份到10月之前属于旺季,酒店价格会贵很多”。

  ■ 厉行节俭不变

  “根据新的差旅住宿标准,我们同事都觉得出差变得有积极性了。因为按新标准,我们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可以住到400多元的房间,这样就可以保证有干净舒适的休息环境了。而过去300多元的额度确实不怎么能保证住宿环境,因为在这些地方可能连好的快捷酒店都不够。”问及新标准可能带来的影响,江苏启东某机关科员晓军这样告诉记者。

  不过,对于晓军这样的想法,有网友质疑这是否会给腐败以新的滋生空间?对此,刘小川表示,滋生腐败问题不太可能。毕竟政府工作人员不是想出差就能出差,而需要各级审批,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同时,虽然标准提高了,但执行的报销制度依然严格,需要据实报销,而非随心所欲。

  此外,除了住宿,其他差旅标准仍然不变,比如处级以下乘飞机只能坐经济舱、坐高铁只能坐二等座;每天伙食补助100元,不能吃鱼翅燕窝等;市内交通每天补助80元,因而需要合理使用,不能乱花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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