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王浩)记者从水利部获悉,目前我国共建成农村水电站4.7万多座,装机容量730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2200多亿千瓦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约占全国水电的24%,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率达57%。其中,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有四川、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15个省(区、市),装机容量在50万—100万千瓦之间的有吉林、青海两个省。广东、浙江、福建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程度达80%以上。
农村水电站带动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截至2014年底,“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累计发电850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2.9亿吨标准煤,减排7.4亿吨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