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科学推进非遗保护
今年56岁的李扎莫,生活在普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木戛乡南六村,14岁开始,他就跟随寨子里的老歌手磨巴学习演唱拉祜族创世神话《牡帕密帕》和拉祜族迁徙长诗《根古》等传统民歌。《牡帕密帕》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之一,该史诗是一部记录拉祜族祖先开天辟地创造万物的创世神话故事,完整演唱一遍需要三天三夜。经过十多年的潜心学习和刻苦钻研,26岁时李扎莫就已熟练掌握了《牡帕密帕》的演唱内容和技巧,如今,他演唱的《牡帕密帕》旋律优美,唱腔悠扬,随着演唱技艺的日臻成熟,他已经被认定为能完整演唱《牡帕密帕》的8个传承人之一。
目前,普洱市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5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32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308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人,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6人,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4人,民族民间艺人76人。
近年来,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成效显著,2003年3月,云南省文化厅以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作为先行试点普查开始,普洱市文化局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于2010年正式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基层逐步建立起了传承基地、传习所。出台《非遗保护与传承五年规划》,明确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发展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具体负责开展非遗的认定、保存、传播、保护和利用等领域的工作。使非遗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多措并举促进非遗传承
普洱市非遗工作部门按照“依法、有据、规范、简明”的要求,全面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商议起草出台了《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及《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由十县(区)文化馆依据法律法规分别对代表性传承人实行年终量化指标考核,积极鼓励民族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发挥“传帮带”作用。实行年终考核,对在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表彰,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目前,已经分别正式立法的有澜沧、景东、景谷3县。
普洱市不断加大对非遗的保护和利用的力度,建立全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文化遗产实物展”、“民族文化艺术节展演”等展示活动。在宣传方面,由市文化局与云南大学合作,云南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大典》2000册;在市文化局主办的双月刊物《文化普洱》上发表非遗名录的宣传介绍文章;在市文化馆设立了非遗展厅,对全市非遗进行长期全面的宣传展示。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展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普洱已举办了两届“民族民间才艺大赛”和四届“民族文化艺术节”,在这些活动中为普洱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特别是市文化馆在多年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础上,从2008年初开始将本市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10多个舞蹈,如:彝族《打歌》、哈尼族《阿米车》、拉祜族《摆舞》等一批省级、市级非遗保护项目,进行加工整理,编排成城市和农村各族群众更容易接受的广场民族健身舞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2014年举办了普洱市非遗项目“洞经音乐”展演,这些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使普洱优秀的民族文化得到了传承和发展。
为加强传承基地建设,全市大部分县(区)已成立了非遗传承中心,非遗保护项目传承基地、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五进”活动。目前普洱已建成拉祜族、佤族、傣族、哈尼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11个,传承小组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