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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用法治和理性消解网络戾气

抱 璞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5年05月14日   第 08 版)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一男子开车将一驾车女子逼停,拖至车外殴打。起初,舆论一边倒地指责打人男子。事后,该男子提供行车记录仪录像,证实女子突然变道、别车。随即,舆论反转——网友“挖”出该女子以前多次不良记录,甚至包括酒店开房登记记录。

  一场因违章而引发的网民热议,异化成对当事人二次伤害的“网络暴力”。在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下,从来不缺乏这种故事——日前,安徽省亳州市一骑车女左转逆行险与一骑电动三轮车男子相撞,发生口角并被该男子殴打,次日该女子自杀身亡;上海市某小学一名女老师手持折扇、大步向前,她身后的孩子为其撑起一把遮阳伞,引发一些网民争议,有的批评老师“趾高气扬”,有的说孩子“谄媚拍马”,对两名当事者造成困扰……

  有人说,做错事,就该受罚;有的人则表示,适当的网络曝光可以激浊扬清,但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人心道德的天平之间进行。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促使着网络暴力的发生?

  首先,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个人都与互联网发生着深度交融。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2月3日在京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互联网的迅捷发展,正无时无刻不对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产生着深刻的影响;这构成了网络暴力发生的潜在基础。

  其次,匿名的网络状态导致部分网民的口无遮拦,事件当事人维权难度大、追责难。网络实名制推进仍不够深入,于是许多网民匿名发言,口无遮拦、为所欲为,一言不合就恶语相加,不讲逻辑与理性,只想宣泄情绪。很多网民没意识到,在谴责别人不道德的同时,自己也采取了不道德的方式,情绪的无底线宣泄对别人造成深度二次伤害,甚至侵犯个人隐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正占据着生活越来越多的比重。网络暴力也越来越频繁地挑战着公共秩序、消解着公平正义。那么,该如何根除网络暴力的现象呢?

  首先,立法先行。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但是,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个人隐私给出详细的解释和保护细则,国人对隐私的保护意识仍比较薄弱。曾有专家建议,言论自由既不能突破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越道德底线,更不等于豁免社会责任,因此应对个人信息圈定“保护网”,对“人肉搜索”制定法律红线。

  其次,常言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网络暴力所指向的网络事件,既然引起舆论臧否,则一定有其不符常情、不可理喻之处。伴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的狂飙突进,“人人都有麦克风”已经成为既定事实。那么,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需要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天平衡量自己做的每一件事,不做逾越法律红线、有违道德的事。

  最后,网民需要加强修养,以理性代替臆断,以设身处地代替无所忌惮。在喧嚣尘上的互联网上,似乎人人心中都有一股没缘由的戾气,网络暴力现象已成为网络生活中的阴影。失控的质疑、无底线的人身攻击……网络异化成为揭个人老底的温床。而或许,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下一刻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正因如此,网民需要以“同理心”设身处地地探寻事情的来龙去脉,以理性判断代替主观臆断,不轻易置评;若下定论,需要经得起逻辑的推敲、事实的检验、公众的认可。 

  (作者为本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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