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8日电 (记者杜海涛)记者7日获悉,海关总署已分别拟定五方面的支持措施,服务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发展。
在监管制度、拓展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等方面,海关总署分别出台了详细举措。另外,根据新设自贸区不同的战略定位,海关提出支持广东自贸区发挥区域产业优势,促进粤港澳海关合作,创新粤港、粤澳快速通关模式;支持天津自贸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体系等;支持福建自贸区闽台经贸合作,促进对台贸易便利化等措施。此外,就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海关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走私,维护自贸区健康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