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行北纬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门牌为:禄长街2号、4号(部分);禄长街头条9号(部分);南横街东巷20号;北纬路30号(部分)、32号(部分)、36号(部分)、38号(部分)、44号(部分)、46号(部分)、48号(部分)、50号(部分)、52号(部分)、1号(部分)、甲1号(部分)、45号(部分)、47号(部分)、53号(部分)、55号(部分)、57号(部分);东经路42号(部分)、永安路95号(部分)、天桥南大街49号(部分)(规划范围为准)。
北纬路市政道路房屋征收工作已于2014年7月3日正式启动,请上述门牌房屋所有权人(如已故其合法继承人)或公房承租人(如已故其共居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继承手续、户籍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的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办理有关征收补偿事宜, 逾期未办理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禄长街甲1号(原北纬路中学东边二层楼内)
联系电话:18601337035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