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拉萨4月3日电 (记者王守宝、文涛)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获悉,国务院已经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林芝地级市。在此之前,2014年,位于西藏东部的昌都以及位于西藏西南部的日喀则都已在获国务院撤地设市批复的情况下完成了撤地设市工作,加上西藏首府拉萨,西藏地级市将增至4个。
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林芝地区和林芝县,设立地级林芝市;林芝市设立巴宜区,以原林芝县的行政区域为巴宜区的行政区域。据悉,下一步,林芝地区将开展撤地设市的各项选举工作,完善成型市级政府的组织架构,作为西藏自治区政府派出机构的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将退出历史舞台。
西藏林芝地区位于西藏东南部,平均海拔3100米,是西藏海拔最低的一个区域,享有“西藏江南”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