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电 (储白珊)2014年10月,《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中小企业创业扶持、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保障等方面均有明确规范,旨在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得到福建中小企业主的普遍称赞。这也是福建省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省的一个缩影。
立法决策适应改革决策
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2014年,福建从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加速推进依法治省,以新状态引领新常态,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这一年,福建着力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使立法决策适应服务改革决策。
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及时调整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涵盖湿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立法项目。去年5月,福建通过水土保持条例,将“长汀经验”吸纳进立法;9月,福建通过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的决定和若干规定,促进国家和本省赋予实验区的有关政策落实,支持实验区在两岸交流合作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科学立法体现公平正义
科学立法,就是要使制定的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关键在内植于心、外化于行。
2014年,福建司法部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去年,福建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展贯彻落实“六刑会”精神专项督查,完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前会议程序、刑事和解、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机制;加强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全省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1.58%,二审后达98.54%。
去年,福建省检察系统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工作,启动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全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公布权力清单强化服务职责
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道路上,福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把更多力量和资源用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
去年11月,福建省发改委对外公布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共纳入45项权力事项。这是福建公布的首份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在梳理、确定行政权力过程中,福建各级各部门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环节,把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作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此举既告诉群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和边界,也告诉群众政府行使每项权力的依据、流程和时限。此举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