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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年03月21日 星期六

构筑贸易壁垒 排斥竞争对手

加国跟风欧美对华光伏“双反”(热点聚焦)

本报记者 罗兰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5年03月21日   第 02 版)

  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的中国光伏产业,屡屡遭受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双反”调查。日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加拿大的调查时“深表遗憾”。他说,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贸易争端是中方一贯的立场,对光伏产品贸易摩擦的态度也是如此。中方愿与有关国家加强对话与合作,妥善处理这类问题,共同推动全球新能源领域的健康发展。

  

  对中企挥舞“双反”大棒

  “双反”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众所周知,美国、欧盟是对中国光伏产品挥舞“双反”大棒的主要国家,而加拿大近来也跟风进行调查。

  去年10月1日,加拿大国内一些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加拿大光伏组件和薄片生产商,要求对来自中国的光伏组件或薄片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去年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宣布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薄膜太阳能产品进行反补贴、反倾销调查。

  今年2月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今年3月5日,加方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建和晶片“双反”调查作出初裁,分别对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无锡尚德等多家中国企业征收9%—286%不等的“双反”关税,并将于今年6月30日前作出仲裁。

  虽然加拿大并非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但业内人士指出,其跟风欧美的做法有可能引发其他国家效仿,因中国光伏产品占全球很大市场份额,若多国采取限制措施,中国企业将蒙受更大损失。

  “双反”依据根本站不住脚

  中国光伏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企业家、晶科能源总裁陈康平指出,中国光伏产业根本不存在倾销现象,也没有所谓的“补贴”一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本报记者说,在没有站得住脚的依据情况下,不能将价格竞争简单理解为倾销和补贴。

  对于“补贴”一说,白明说:“不能将政府部门为企业应提供的公共服务算成是补贴。”对于“倾销”,白明指出,我国是光伏生产大国,在国际上具有规模、技术、成本和价格优势,因而不能将我国企业正常的价格竞争当成倾销。

  中国光伏产业一再被国际市场上的贸易壁垒围攻夹击,专家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多数发达国家在经济不景气时采取的一种保护自己的做法,它们通过挥舞贸易救济大棒,将市场上强大的竞争对手赶出去。

  陈康平认为,“应该说光伏行业在中国发展还是非常好,全世界各个地方对中国光伏行业还是比较有压力的。在能源这方面,对各个国家来说,都非常希望保护本国的光伏产业,所以对中国提出‘双反’来设立竞争门槛。”

  对话协商才能共同发展

  其实,在世界各国经济日益相融的今天,排斥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话协商互利互惠才能共同发展。比如中国与欧盟的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沈丹阳说,欧盟2013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成功解决有借鉴之处,这一调查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美元,是中国产品迄今为止遭遇的最大规模的一起贸易摩擦案件。但中欧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积极对话和磋商,最终达成了“价格承诺协议”。这充分表明,只要摩擦的双方有足够的诚意坐下来谈,是有智慧、有能力来管控好贸易摩擦的。

  而“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接连采取‘双反’措施,严重扰乱了全球光伏产业链的发展,对此中国企业是很不满的。现在中国企业一方面纷纷要求中国政府在WTO提起争端解决,另一方面也都考虑在美国国内的法院提起诉讼。”沈丹阳表示。

  对于如何回应加拿大,白明认为,最好采取类似与欧盟解决光伏争端的模式,求共赢为上,尽量避免贸易战。但若不成功,我们也将采取反诉、反制措施。

  中国企业也将改善自身问题,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将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集聚全球创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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