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目前,全市共有5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其中2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图为1月13日,福州市仓山区纪委工作人员(右一、右三)在建新镇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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