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指出,检察机关将强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建立讯问询问未成年人录音录像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近年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数量以及占全部犯罪的比例明显下降。同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数也逐年递减,2013年较2008年下降了57.5%,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因得到及时帮教重新回归社会。
通知建立了多项亮点制度,例如强调要解决未检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问题,进一步明确未检特色办案机制,如建立异地协助机制,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门办案场所和录音、录像制度等。考虑到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的特点,建立未检工作独立评价机制和岗位素能标准。
根据通知,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将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绑架)儿童,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纳入未检部门受案范围,强化立案监督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犯罪。在办案中注意方式和技巧,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