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6日电 (记者叶紫)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息,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针对当前建筑业职工工伤维权中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
《意见》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本报北京1月6日电 (记者叶紫)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息,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针对当前建筑业职工工伤维权中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
《意见》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