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俗称“大户条款”的“所得税法”修正案,在“立院”三读通过,确定大户条款将暂缓三年,推迟至2018年才实施。原本被视为台湾租税公平正义的一条防线,居然在“利委”及特定利益团体的护航下,假借民意,扭曲“立法”初衷,小老百姓只能望天兴叹。
力争租税公平正义的台“财长”张盛和,重申大户条款应修不宜废的立场,但最终只换得暂缓三年的结果,大户条款节节退让。
“暂缓三年”这个时间点,让人想起不久前国民党在民进党杯葛、林义雄绝食抗议的压力下,为免影响去年底县市长选举,让原本接续台湾未来用电安全的核四厂“封存三年”。当政者为了选举利益,不敢坚守自己的政策立场,漠视全民用电安全。这次“大户条款”纷扰处理手法如出一辙,都是“封存”与“暂缓”,政策全面弃守,行政当局如同停摆。
“三年”这个时间点,恰好跨过2016年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当政者顾及民粹,把敏感政策全都后推三年。显然当政者已开始“摆烂”,连“看守”都做不到。
另一个“民粹”当道的还有电价回馈与电价公式。过去民进党当政时期的电价“冻涨”方案,让台电累积亏损高达逾2000亿元(新台币,下同);一家资本额仅3300亿元的电力公司,再加上2084亿元兴建后不能商业运转只能封存的核四厂,台电形同破产。今年,好不容易拜过去电价合理化政策的努力,加上国际能源价格下跌之机,台电可望赚个200多亿元弭平过去亏损。但当局居然在选后自行阉割,借国际燃料价格下跌就该还之于民的道理,发放90亿元回馈金给民众。
试问,按全世界公司法,哪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司赚了钱不是优先偿债,而是急着将赚的钱归还给客户?如果不是当政者放任“民粹”当道,如何行政策买票之实呢?政策只顾着买票,何曾担心过台电不优先还债,最终成为“债留子孙”,造成“世代不正义”的后果。
原本台“经济部”想以“电价回馈”绑“电价公式”的方式,想着拿出90亿元,至少要换回一个公平合理的“电价公式”,不要再让台电公司背负政策买票的黑锅。未料,居然在国民党“立委”黄昭顺一句“电价回馈”绑“电价公式”,“让我有被强暴的感觉”。一句话就让两者脱钩,钱要发,但电价公式过不过?不知道。“经济部”再失谈判筹码。
后来,在举办一场“电价公式”公听会后,重建成本也被删除。一个被外界形容为身经百战国际谈判高手的“经济部长”,到了“立院”能讲的只剩下“谢谢委员指教”。官员面对“民粹”只能步步退让,电价公式在各方扭曲之下,会不会又做成“三年”后再来讨论的决定?
(作者系台湾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