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新常态”需更精准定位
所谓新常态其实中国经济从总体来讲,更应该从数量型的扩张转向有质量的提升,所以财政政策也应该由原来的粗放性增长,特别是由财政收入高增长而向中高增长,更加注重对于实体经济的精准支持。在加大财税体制方面,要达到短期和长期之间的均衡,进入集约化财政政策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战略研究部副研究员张茉楠表示。
●审计有助“新常态”指标落实
审计监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只有通过严格的审计才能防止两种情况,一个是虚报,第二个是中间可能会挪用民生的资金支出或者因挪用而导致腐败。在新常态这个基本的口径下面,审计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关键还是看审计能否确定新常态各项指标真的落到实处,把短期的绩效与长期的发展结合起来。
——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说。
●富农的基础是权责利清楚
工商资本农业的龙头企业直接经营农户承包地这种方式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农业经营的主流、主体的模式。而是可以在流转的时候,农户以经营权入股,企业投入现代生产要素,最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成为一种利益共同体。这样做的前提是产权明晰,权责利清楚。此外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有所作为,进行动态的监管,引入制衡的机制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认为。
(宦 佳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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