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对一国就业至关重要,对一国经济的创新发展也至关重要。因此,世界各国对本国中小企业都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那么根据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政府可以做些什么工作呢?
首先是帮助中小企业妥善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世界不论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经济体普遍遭遇的难题。在一般信贷市场上,中小企业由于自有资本金少、信用度不高、经营风险较大,很难获得贷款,即使有些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贷款,也要比大企业多付利息。因此,有必要依靠“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来做调节。政府一是可以出面推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制度体系;二是可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公司,负责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第三可以构筑中小企业经营安全网,由政府主导实行特别救助制度;另外还可以致力于推动筹资多样化,为中小企业开辟多种融资的渠道。
其次是建立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方面可以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并设立分中心和地区办公室,组成一个“全方位”服务网络,帮助中小企业交流工作经验,组织经贸活动,开展培训咨询;另一方面可以完善政策信息的共享平台,例如将中小企业的各种政策汇集起来,并开辟相关网站或在政府网站上开辟一个服务中小企业的信息专栏,方便中小企业登陆服务平台,浏览、下载各种政策信息,从而及时地了解到国家的扶持政策;此外还可以完善中小企业的纳税记录的统计体系,构建中小企业的纳税诚信记录,据以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提供申请贷款便利。
最后是制定和实施一些扶持政策和法律法规。比如改进对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税收政策。如果按现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风投机构会偏好投资满2年就可上市的中小企业,以达到撤资并迅速获取利润的目的,结果就使初创期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风投机构的投资。如果能够将风投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的抵扣率与投资期限挂钩,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再比如可以调整合伙制风投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可就法人来源于合伙制风投机构的所得给予一定比率的扣除,这样可以极大刺激高收入人群对中小企业的投资需求。
另外也可以优化中小企业债权融资的税收政策。例如在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企业所得税方面按所得的一定百分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贷款发生的损失可加计一定百分比的税前扣除。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提高增值税起征点,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税收优惠的适用范围,并具体针对中小企业起步阶段、发展阶段以及转型升级的需要,分别制定相关政府扶持政策。
(作者为中央党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