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李清旺、陈洁)从2012年底开始,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大力推行廉政食堂“公务灶”制度。该县规定,全县各乡镇和县直主要单位、系统,除招商引资及特殊情况,确需到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外,包括上级检查、调研、指导等公务活动,一律按工作餐在廉政食堂接待。
周宁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等带头,本着简便、节约、实用的原则,建成廉政食堂,设立“公务灶”。目前,廉政食堂“公务灶”制度已在周宁所有乡镇和20多个有条件的县直单位得到规范执行。据该县纪委统计,推行“公务灶”制度以来,全县公务招待费用同比下降12%;民意测评显示,群众对干部的节俭廉政作风满意度提高了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