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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

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一堂审 高效公正避免维权来回跑

成都并案审决保护“洋专利”

本报记者 王俊岭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11月14日   第 05 版)

  图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宣判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左图为侵权的“五箭头”商标,右图为正版拉菲集团商标

  图为用膨胀尼龙锚栓固定在墙上的液晶电视

图为冒用彪马商标的侵权产品

  图为正版彪马商标

  早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法官孙先生像往常一样打开办公电脑,一封来自国际著名葡萄酒生产商拉菲集团的感谢信跳入眼帘:“你们秉公办案,践行法治,体现了精湛的专业审判能力和高效公正的执法理念,彰显正义,堪称知识产权的守护者和捍卫者……”这是成都法院多年来保护国外企业在华知识产权显著成就的一个缩影。

  今年,该院又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制度,统一司法尺度,整合节约审判资源,降低当事人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1拉菲在成都赢了品牌官司

  拉菲葡萄酒是享誉世界的法国波尔多葡萄酒之一,在1985年伦敦佳士得拍卖会上,一瓶1787年由Thomas Jefferson签名的拉菲酒以10.5万英镑的高价由福布斯杂志老板拍得,创下并保持了世界单瓶葡萄酒最贵纪录。随着中国居民消费能力的迅速提高,拉菲也日益受到中国市场青睐。

  在成都举办的一次糖酒会上,有人发现参展酒品中有一款名为“拉菲帝国”的葡萄酒。这些酒的包装、外观乃至箭型商标均与拉菲集团的产品十分相似。拉菲发现,这些葡萄酒并不是由他们授权生产的。经过调查取证,拉菲集团决定起诉这家仿冒酒生产企业。

  “一般这种‘傍名牌’的官司,双方焦点主要集中在中文商标所有权的归属上。”拉菲集团中方诉讼代理人、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洲介绍说,案件发生时,拉菲集团和被告S实业有限公司都不真正拥有中文“拉菲”的商标权。“法律是神圣的,我们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在运用法律时必须要慎重,不可出错。只有我们的判决经得起推敲,才能让原被告各方当事人心服口服。”一位曾经参与拉菲案审判的成都中院法官说。

  “就我的从业经历来看,拉菲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本就非常复杂,特别是涉外官司,波及面就更广。由于我国没有明确规定涉外案件的审结期限,因此能不能讨回公道、官司要打多久,都是受害一方非常关心的。拉菲集团方面非常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迅速的保护。”张亚洲说。

  短短几个月之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对侵权者做出了同当地初审法院同样的判决。“虽然国家没有规定期限,但我们成都法院内部规定涉外案件也需要和普通案件一样在6个月之内审结完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成都中院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为了尽快理清证据链,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那段时间拉菲案的主审法官们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

  2法院保护德国专利抓“李鬼”

  德国费希尔厂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从成都市中院离开时,同样充满感激。作为一家建筑紧固件行业的世界知名厂商,费希尔早在1997年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膨胀塞”发明专利。这种“膨胀塞”又称膨胀尼龙锚栓,其独特的设计使得厚重的液晶电视可以牢牢悬挂在墙壁上。产品问世以来,一度在中国市场占据了很大的销售份额。

  然而,随着费希尔及其子公司在华销售网点的铺开,销售负责人却奇怪地发现,他们的“拳头”产品销量不仅未升,反而急剧下降。“经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公司的一些在华销售商、代理商私自贩卖甚至违法加工费希尔拥有专利权的膨胀尼龙锚栓。”该案中方诉讼代理人、四川海岷律师事务所律师彭立琼对本报记者说,在侵权的商家中,既有个人也有企业,但由于在法律上不知情者承担较少的责任,涉事者就普遍利用这一点不承认自己的主观故意性,因此起初的诉讼维权显得十分艰难。

  在接到诉状后,成都中院的法官们立即对案件展开了高效的审理,最终通过对被告侵权产品货源不明这一事实做出了合理的侵权推断,并在判决当中明确了侵权方的责任。在案件处理中,成都中院还花大力气进行庭外调解,对于可以和费希尔建立合作双赢关系的被告,力促他们达成庭外和解,建立法律规范下的合作关系。

  “费希尔总部、在华合作伙伴慧鱼建筑锚栓公司乃至一些达成和解协议的被告,都对成都法院的审理结果非常满意。可以说正是法院的努力,在关键时刻扭转了锚栓市场的畸形生态,既保护了知识产权,又规范了市场合作。”彭立琼说。

  在拉菲案的判决中,被告S实业有限公司被判处赔偿拉菲集团50万元的损失。张亚洲表示,这一金额虽然不能弥补拉菲集团的实际损失,但就现行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来讲,一般类似案件赔偿额均在20万左右,拉菲案已经属于“顶格宣判”了。

  “从我们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成都中院的判决书写得非常漂亮,在法律上十分严谨、逻辑缜密,并且以顶格赔偿的方式宣示了尊重知识产权的价值理念。”张亚洲说,当时江苏某地工商部门也遇到了一个类似的案例,正当他们寻找处理依据时,成都的判例让他们豁然开朗。在张亚洲看来,一个地方法院的判例能够成为其它地区行政部门乃至类似案件庭审的重要参考,这本身也说明了成都法官们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严谨的职业精神。

  除拉菲案、费希尔案之外,近年来,成都各级法院还审决了“PUMA美洲狮图形”商标侵权案、芝华士商标专用权案等多家涉及“洋专利”、“洋商标”的知识产权案件,保护了包括路易威登、微软、苹果、北京同仁堂、贵州茅台等在内的一大批海内外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各方的广泛赞誉。

  3“成都是欧洲应该抓住的机会”

  每年年中,成都都会发布《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报告。最新一期的报告显示,去年成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031件,当年结案率达88.52%;受理知识产权执行案件152件,执结率高达98%。其中,著作权、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专利等涉及知识产权主要构成要素的案件一共占案件总量的94.4%,所审决案件含金量十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建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审判解决新问题的压力更大,保护创新的责任更大,促进发展的作用也更大。“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人民法院要始终把加强保护作为知识产权审判的总基调,尤其要把平等有力保护的司法导向贯彻到每一个案件审理中;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时效性极强,因此司法公正必须是有效率的公正。”

  有了公正的判决,如何执行好?成都法院也有自己的绝招——阳光执行体系。据胡建萍介绍,目前成都两级法院未结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信息实施100%录入,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有1629人。累计向成都信用网提交数据10700条,报送工商警示信息4423条,累计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交数据10023条。他们与民航西南管理局会商,限制消极执行、规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乘坐民航客机,已就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购票、乘机信息,禁止被执行人登机等事项达成协议,法院还与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就限制被执行人出境进行合作,已对近200人采取措施。

  知识产权有了法律护航,研发创新才有动力。据成都市科技局统计,仅去年一年,成都全市专利申请59370件,专利授权33256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1681件,平均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8.34件,注册商标总量达12.48万余件,其中驰名商标达75件。目前,已有包括丰田、宝洁、三菱、拉法基、西门子、三星、IBM、通用电气、东芝、卡特彼勒、飞利浦等数百家海外知名高科技企业涌向成都。

  从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到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实施创新驱动的成都,已将知识产权工作打造成助推经济快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器。连挑剔的西方媒体也不得不为成都点赞,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欧洲通讯社评价说:“成都是中国投资风险最低的城市,同时也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做得最好的城市。投资成都,是欧洲应该抓住的机会。”

成都并案审决保护“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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