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纽西斯通讯社报道,针对韩国情报部门有组织证据造假诬陷首尔市华侨公务员刘某事件,首尔高等法院第26刑事法庭28日作出判决,对涉案的韩国情报人员给予刑罚。
曾经沸沸扬扬的“华侨公务员间谍案”终于尘埃落定。
“间谍”华侨公务员
“华侨公务员间谍案”的被告刘某出生在朝鲜,之后定居韩国,并于2011年6月通过特别录取成为首尔市政府的一名公务员,负责对居住在首尔的脱北者提供帮助等工作。
刘某为华侨,持有中国护照,可以经由中国往返于韩朝之间。韩国国情院曾长期对刘某进行跟踪监视,认为刘某涉嫌在往返韩朝的过程中进行“间谍活动”。
2013年2月,刘某因涉嫌接受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的命令,向朝鲜泄露脱北者信息,并伪装成“脱北者”接受韩国政府救助金,以及以虚假信息获得护照等被捕,并被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公安一部以涉嫌从事间谍活动起诉。
韩国媒体介绍称,刘某定居韩国之后曾秘密前往朝鲜三至四次。第一次是2006年,理由是听说在朝鲜的母亲去世,要回家奔丧。因为刘某是在朝鲜登记在册的华侨,持中国护照,所以经过中国往返朝鲜和韩国没有任何障碍。
韩国安全部门推测,刘某正是这个时候被朝鲜安全保卫部“收买”。因此,刘某也可能是为了获得朝鲜政府对其父亲生意上的照顾,以及可以随时前往朝鲜与家人会面而被拉拢的。
捏造的证据
2013年8月,刘某在一审判决中被认定没有间谍嫌疑,之后检方提出抗诉,并向法院提交了由韩国国家情报院提供的可证明刘某来往于中国和朝鲜之间的出入境记录。
但刘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文件疑似造假,而之后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也证实检方向法院提交的出入境记录为伪造文件。
韩国国家情报院称相关资料由中国公安部门和边防检查站出具,但经中方核实,这些资料均为造假资料。
韩国检方今年3月18日派遣调查组前往中国,要求中方再次对文件的真伪进行确认。涉嫌伪造的文件共有三份,中国驻韩大使馆2月已经表明文件均为伪造,但是没有给出详细的解释。
调查组首先在北京与中国公安部进行了协商。据悉,中国公安部确认涉案文件的印章有假,三份文件不是由中国相关机构发放的。另外,除上述三份文件之外,中方发现还有韩方人士试图伪造其他的中国官方文件。
根据检方的消息,本次伪证的传真过程与国情院对共搜查组科长权某(51岁,自杀未遂)、调整官金某(48岁)和沈阳总领事馆领事李某(48岁)有关。
据韩联社报道称,检方在法庭上表示,2013年11月27日金某以中国吉林省和龙市公安局的名义,发送至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的事实确认材料,其实是韩国国家情报院职员金某用家中传真机发送的。金某因涉嫌伪造证据而被起诉。
陷入丑闻的国情院
在10月28日的判决中,国情院局长李某、国情院处长金某和科长权某、韩国驻沈阳总领馆领事李某等人分别判处3年内时间不等的有期徒刑。受该事件影响,韩国国情院第二次官已于今年4月14日引咎辞职。韩国总统朴槿惠和时任国情院长南在俊也曾公开道歉。
韩联社称,这是韩国情报部门首次出现的“证据造假”事件。韩国纽西斯通讯社报道称,首尔高等法院宣判时说,国情院职员证据造假严重危害韩国司法公正,并损害国情院在韩国国民中的形象和信任度,特别是驻外使领馆人员居然伪造中国公安证据,这不仅影响韩国在华形象,而且对国情院未来正常执行任务也造成负面影响。
但国情院捏造犯罪事实的案件并非此次。去年1月24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复审判决第二代在日韩国人、大学教师康宗宪(61岁,现居京都市)无罪。康宗宪1975年在韩国留学时被军方当作“朝鲜间谍”抓捕,并被以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处死刑,服刑约13年。
通过对上世纪70至80年代在韩国因同一罪名服刑的在日韩国人的重审,至少确定10人无罪。对原死囚改判无罪尚属首例。审判长崔圭弘表示,“当时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以非法监禁和拷问进行了调查,主要证物无法证明其有罪”,指出犯罪事实本身就是捏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