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0月29日电 (记者王明峰)今天,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等15个保税物流中心,这是除刚通过验收的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外,四川省第二家保税物流中心。
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批准建设面积为0.21平方公里,功能主要包括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功能、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功能、物流信息处理等。
据了解,泸州港是四川第一大港口和集装箱码头。2013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707万吨,是全国内河第一个铁路直通码头的集装箱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