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彭波)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1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
1954年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2年通过的现行宪法重申了我国的民族方针政策。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同年10月1日该法正式施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8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