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元外交失灵后,日本改用“积极和平主义”再叩联合国安理会大门。前些年,银元外交被斥责——安理会不是董事会;如今的“积极和平主义”能否奏效?
笔者年初曾与和平学之父、挪威学者加尔通交谈。他会说日语,妻子是日本人,是个地道的“日本通”。他告诉我,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盗用了他的“积极和平学”概念!日本有学者将加尔通的积极和平学衍生出“积极和平主义”,得到了安倍的青睐,但违背了加尔通的意思。
表面上,安倍的“积极和平主义”颇具迷惑性,其实细究起来,安倍的所谓“积极和平主义”双重违宪:一是违反日本宪法;二是违反《联合国宪章》。
战后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了日本要做一个放弃交战权且不保留军队的和平主义国家,宪法本身也因此被称为“和平宪法”。即使后来日本自卫队成立,其功能也长期被限定为“专守防卫”,且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积极和平主义”是企图以和平的名义把军事力量摆到台面上来,这不是和平主义,而是好战主义。
《联合国宪章》强调,安理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权威性,规定只有安理会有权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而且强调只有所有非军事手段被证明无效时才可诉诸武力。《宪章》第五、第六和第七章对上述原则有详细的表述。而“积极和平主义”,更多是应美国需要或日本自行判断,采取包括武力手段在内的选择实现其目标,这明显违背了《宪章》精神。
国际社会的眼睛是雪亮的,银元也好,“积极和平主义”也好,迷惑了一时,迷惑不了一世。日本想入常,存在三大软肋:
其一,错误的历史观。日本不仅不能正视侵略历史,还企图为侵略历史翻案、推翻战后国际秩序,尚且不能成为联合国合格会员国,遑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其二,美国的盟友。众所周知,日本的外交、安保受制于美国,并非独立,入常只是增加美国和西方的话语权。所谓的“积极和平主义”,更多也是应美国要求的积极表现,并非真正地积极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做贡献。
其三,尴尬的身份。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不只是代表本国,而是代表某一方面的世界。比如中国,就在联合国安理会为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代言。日本代表谁呢?代表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代表权过半——五分之三。代表亚洲?代表世界主要经济体?还是代表其他?无论从地区平衡还是人口代表性,日本均缺少足够代表性,其申请入常掩饰不了自身狭隘的动机。
日本不能正视上述三大软肋,因此无论打着什么旗号,入常路都是死路。日本与其削尖脑袋入常,不如彻底反省,先做一个国际社会信任的合格成员。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事务研究所所长、国际关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