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雪芬: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已于2014年9月1日对你户的本市秦淮区鸣羊街55号房屋下达催告书【宁秦府征补字(2014)第486号】,催告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户在征收补偿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与区征收办办理本市秦淮区鸣羊街55号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手续,并将该房屋腾空交区征收办拆除的义务,现依法对你户进行催告。请你户在收到本催告书的十日内,主动腾空并交付被征收房屋。逾期区政府将依法申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现依法向你送达催告书【宁秦府征补字(2014)第486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鸣羊街8号(鸣羊街综合环境整治项目指挥部)
联系电话:13401920355
南京市秦淮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