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难以破冰的中国户籍改革,就要有大动作了。国务院近日发文指出,中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分类,所有国民统一登记为居民。这意味着,“统治”了中国大半个世纪的户籍藩篱正被打破,中国从户口层面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民也能享受“城里人”的待遇了。
出于物资匮乏原因和治安目的,中国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确立城乡二元户籍制。在最严苛时,城乡之间的迁徙受到严格控制,人们没有选择去哪里生活的自由。当时城里的条件比农村优越,但乡下人对城里人的生活只有向往的份。有的人天生就是城里人,而有的人天生就是低一等的“农村户口”。
改革开放后,户籍制度变得相对宽松,城市对劳动力的极大需求催生了农民工进城打工潮,但人虽进了城,身份却无法改变,也无权享受城市福利。
在中国加速的城市化进程中,户籍制度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在东部沿海一些制造业发达的城市,外来人口甚至已经超过户籍人口。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却无法在当地扎根落户,从精神角度看,加剧社会不平等,撕裂社会;从经济角度看,制约城镇化水平,抑制经济消费,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经济转型;从管理角度看,增加流动人口管理成本。这个计划经济时代的“残留”,在市场经济时代已经显得不合时宜。
而按照户籍新政,进城务工人员如有意愿,可以根据所在城市的规模(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实现“差别化的落户”,这也是基于各类城市的实际承载力设计的渐进式放开方案。落户之后,户籍主要起到人口管理的基本功能,以前与户籍挂钩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剥离出来,这无疑对政府转型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公共服务的绝对均等化,缴税多、对城市贡献大的群体,所享受的福利程度、范围会更有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农民即便在城里落了户,他们的土地权益仍可得到保留,因为文件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众所周知,与城镇毗邻的农村土地,近几年价值一路攀升,相当于农民一辈子积累的“资产”,也是他们在这个时代可以享受的不多的“红利”。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逼迫农民进行廉价置换,无疑是对农民的“又一次剥夺”。户籍新政对弱势群体权益的强调,更加彰显了公正、公平的精神。
户籍新政还有一个亮点,就是特大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目前,深圳、广州、上海等城市都已经开始实行积分落户,而北京“将总结上海等地经验,及时出台积分落户制度”。
近年来,北京不断收紧“京户指标”,将有限的名额优先提供给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企,形成“落户特权”;另外,刚进社会的应届毕业生拥有落户优先权,而更有经验的成熟员工却无缘享受。这些“奇特”的落户规则制造了社会不公。若实施积分制,则意味着在“北漂”面前新打开了一扇窗,他们也可以凭借能力、综合素质参与到更加公开、透明的竞争中。
(摘自法国《欧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