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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年08月02日 星期六

历史是最好教科书和清醒剂

——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23)—(30)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08月02日   第 07 版)

  战犯们在法庭上忏悔。
  (资料照片)
  杉原一策在法庭上。
  (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彭训文制图

  伪满法官 审判志士

  横山光彦笔供提要

  据横山光彦1954年7月笔供,他1901年生于日本东京都,1938年4月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任伪满洲国奉天高等法院审判官,1940年7月之后任齐齐哈尔、锦州、哈尔滨高等法院次长兼特别治安庭庭长等职。1946年3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参与审判1938年夏秋之间逮捕抗日救国人员及和平居民约150名,其中判处“十二三名死刑”。

  1940年7月—1943年5月,“自任审判长所处理之思想案件,共计约有89件,331名,其中有死刑18名,无期徒刑10名。”

  1945年6月—7月,以“审判长”身份,先后审判了被俘的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负责人革命志士于天放及其部下干部革命志士孙国栋、刘祥、杜希刚,救国会负责人爱国人民张禄及救国会员之爱国人民60余名。“判决结果:革命志士孙国栋、刘祥、杜希刚、张禄等约10名死刑”。

  伪满刑司 镇压平民

  杉原一策笔供提要

  据杉原一策1954年6月笔供,他1938年5月任伪满洲国司法部刑事司思想科科长,1945年1月任伪满洲国司法部刑事司长等职,同年11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8年5月—1939年5月,“我当思想科长期间,……处罚、镇压中国人民的数目是:1938年5、6月前后,由哈尔滨高等检察厅及法院处理的约40名开始,合计约300名。”

  1941年2月—3月,指挥处理“三肇地区(肇源县、肇州县、肇东县)事件”,被起诉的“游击队员以及有关联的当地人民”“共计175名”,“检察及裁判的结果:处死刑72名,无期徒刑约40名”。

  1943年3月-5月,侦讯、起诉了在“巴木东事件”(巴彦县、木兰县、东兴县)中被捕的中国抗日救国会人员及和平居民“约80名”。

  “我当高等检察厅厅〔次〕长时”,“在我监督指挥之下”,有关经济案件“受刑和镇压的人数有3万人以上”。

  归屯并户 搜捕志士

  佐古龙祐笔供提要

  据佐古龙祐1954年12月笔供,他1892年生于日本山口县,1934年11月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洲国铁道警护总队总监部科长,吉林、牡丹江铁路警护旅少将旅长等职,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1年8月,在“锦古线火斗山附近”,“约逮捕爱国志士中国人民计60名”,“2名处死刑”。

  1941年之后,“于铁路沿线协助了并户、集家工作,被害房屋约3000余户。”

  1941年12月-1942年3月,命令逮捕“抗日地下工作员”“总计39名”,“审判的结果:杨白龙志士判死刑,周振寰无期,其他均被判刑。”

  1943年3月,“我于锦州任职中”,命令所属各铁道警护队实施“搜查情报周间”,“总计逮捕3000余名。”

  参加“西南地区防卫委员会”会议,参与策划实施“治安肃正”的“逮捕、镇压”,“集家、归屯、并户”等。

  伪满铁警 残害人民

  原弘志笔供提要

  据原弘志1954年6月笔供,他1895年生于日本冈山县,1933年3月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洲国铁道警护总队总监部警备科长,铁路警护军少将参谋长等职。1945年9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7年5月19日,“命令部下的中队,对汤原城内中国人民的民房实施搜查盘问,当时我的部下射击中国人民(小孩男子)1名,头部重伤,推定是因头部重伤致死。”

  1943年7月以后,以西南地区防卫委员会委员的身份,……使各镇压机关对八路军及中国和平人民进行讨伐、逮捕、镇压。仅9、10月,两次“大讨伐中”,“在热河全省内把抗日工作人员及抗日的中国人民逮捕了约1000名,经审讯后送交锦州高等检察厅承德分厅的约有500名”,“当逮捕及审讯这些人时,对于和平的中国人民加以虐杀、伤害、放火、破坏、拷问(灌凉水、洋油、抱重石、用火筷烫身)等惨无人道的暴行”。

  强征劳工 发卖鸦片

  岐部与平笔供提要

  据岐部与平1954年7月笔供,他1895年生于日本大分县。1921年6月,任日本关东厅理事官、伪大连民政署财务课课长。1944年4月,任伪满洲国厚生会理事长。1945年10月26日于长春被苏军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9年6月以后,在担任伪安东省省长期间,命令征用中国人民为劳工“约47000人”。

  194l年,“在东安河管内”向中国人民发卖鸦片,“发卖量有676000两”。

  1942年9月—1944年3月31日,在任伪满间岛省省长期间,为修建日本关东军军用道路等,命令“征用了15000人”的中国劳工。

  1942年—1943年,在其管辖内向中国人民征兵,“共征发了12000名国兵,没被征为国兵的青壮年即依法律参加劝劳奉公队当劳工。我在职期间每年约征用12000名壮丁”。还向管内中国人民发卖鸦片,“发卖量约有350400两”。

  扣押志士 活人实验

  宇津木孟雄笔供提要

  据宇津木孟雄1954年7月至9月笔供,他1895年生于日本千叶县。1934年,任伪满宪兵队顾问。1942年7月,任新京兴亚产业公司社长。1945年12月20日,于长春被苏军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7年11月,把新京宪兵分队“扣押中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为病理实验”而押送给新京第二陆军病院。“此时我正乘汽车要出差,顺便把田村伍长和该被扣押人带到陆军病院前。”

  1938年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我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两人将死刑该当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

  1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把分队扣押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同月,“逮捕中国爱国人民7名,其中6名押送检察厅处理……,1名以杀人强盗罪该当者,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试验”。

  抓捕群众 烧毁民房

  今吉均笔供提要

  据今吉均1954年6月笔供,他1906年生于日本大分县。1932年在日本奉天自治指导部任职。1943年,任伪龙江省警务厅厅长。

  重要罪行有:

  1933年2月中旬,在亮中桥通江口一带抓捕抗日群众二十二三名。3月上旬,对其中包括田振东司令的父亲田旺和其参谋长朱小飞等14人,命令“在昌图县城南空地上把他们枪杀了”。

  5月,赴伪热河代理公署任职。在此期间,“协助警务厅弹压人民及为民政厅生产鸦片而栽培罂粟”,毒害中国人民。

  1935年8月,参加日军肃清珠河县治安行动,……前后所烧民房达“540户人家,使3千数百名居民走投无路”。

  1943年,“在龙江省泰康设立矫正辅导院”,先后“将2100名左右的反满抗日分子至中国爱国者,送至矫正辅导院”。“强制使他们劳动,以致出现很多死亡者。”

  1944年6月,“逮捕42名爱国者”,其中一人被酷刑拷问致死。

  伪满特务 杀害志士

  田井久二郎笔供提要

  据田井久二郎1954年7月笔供,他1903年生于日本高知县。1933年9月,任伪北满特别区公署警务处特务科附属官。1944年4月,任伪满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警察局特务科科长、市警正。

  重要罪行有:

  1942年11月—1943年3月,在龙江省白城县履职期间,“常以‘执行职务’、‘搜查’的名义,每月‘逮捕、监禁、讯问’中国和平人民约15名。”

  1944年1月至4月,在清平县“破获、逮捕、讯问”“抗日中国爱国者约200名”。其在伪热河省警务厅任职内,“各县旗特搜班‘破获、逮捕’了约4000名抗日爱国者”,“杀害八路军及中国共产党抗日武装团体的人员数约500名”,“杀害抗日爱国人民及一般中国和平人民数约100名”。

  (中央档案馆7月25日至8月1日公布,本报有删节)

历史是最好教科书和清醒剂
牢记历史不是为了仇恨
责编:孙 懿 彭训文 邮箱:peopleh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