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资源 打八路军
城野宏笔供提要
据城野宏1955年1月笔供,他1914年出生在日本长崎市,1938年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1949年4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1年,掠夺中国的资源,“加强了对日帝铁等军事物资的供应”。
1943年11月-1945年8月,“4次派遣1500余名机动兵力配合日军攻击中国人民和八路军。派遣两个大队掩护开采煤铁矿产,并以保安队在全省掩护征集食粮15万吨,铁约20万吨献于日军”。
1946年-1949年,“我参加5次阎锡山所进行的反人民作战,抵抗解放军,给解放军二千几百名的损害,给予居民以巨大的损害与破坏”。
1948年10月,“我和今村方策共谋策划,使第10总队加入太原东山战斗,给与解放军约一千余名的损害,组织(阻止)了太原的解放。”“我曾目睹十余发瓦斯弹落于解放军阵地炸裂”。
滥杀住民 手段凶残
相乐圭二笔供提要
据相乐圭二1954年11月笔供,他1916年出生在日本福岛县。1937年4月驻扎伪满洲国三江县。1938年7月起任步兵少尉小队长、中尉中队长、警备队长、代理大队长、大队长等职。日本投降后,投阎锡山部,任少将参谋长、团长等职。1949年4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0年7月,在朱家川一带抓捕了12名住民审问拷打,后“以刺刀刺杀了8名,射杀了4名”。另外,还“逮捕了行宫墕附近住民约70名左右,于行宫墕东边约1000米地方,把其中30余名用土埋其半身,以机关枪扫射,全部把他们杀害了”。
1940年9月,参加对八路军百团大战的反击作战,在任家村“第3中队长加藤友记逮捕了该村住民20名,于宁化堡把其全部射杀了”。
“我于1937年4月起至1945年9月3日止,参加日军对中国人民所犯下的罪恶事实,统计于下:即杀人总数为831名。杀人对象内计:男住民420名,女住民14名,民兵98名,八路军兵员252名,抗日军兵员38名,俘虏兵员9名”。杀人手段计:射杀、刺杀、斩首、烧死、摔死、饿死、瘐死(坐监狱而死)。
“伤害总人数为:519名”。手段是:射伤、砍伤、踩地雷炸伤、刺伤。
剌杀俘虏 解剖活人
菊地修一笔供提要
据菊地修一1954年12月笔供,他1915年出生在日本宫城县,1937年派遣到伪满洲国。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投国民党阎锡山部,任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炮兵团长。1949年4月24日在山西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8年10月上旬,在河北省高邑县,“为锻炼新兵胆量叫新兵刺杀俘虏”,“首先叫3名士兵向绑在桩子上的1名俘虏,于30公尺地点,一个一个的以冲锋要领突刺,接着又叫其他新兵2名同时刺杀在坑边的2名,将其刺落在坑里”。
1940年3月下旬,在山西省“崞县贾庄东北侧70公尺河滩上,将八路军俘虏3名由中队的兵5名拿刺刀突刺后射击惨杀”。
同月上旬,配属在中队的军医中尉河原信二,提出对俘虏1名进行活人解剖,“于是就允许他解剖。……首先把咽喉割开,不叫出声,施行盲肠手术后,河原信二拿手枪射击肠子,又把肠子割开缝合起来后,就那样搁在医务室,看经过的情况。第3天14时许,又施行隔断关节手术后,抬到中队兵营院子里,河原信二拿手枪射击还活着的俘虏头部,尸体埋在当场”。
9月中旬,“于偏关城内中队兵营碉堡里施行活人解剖,把肠子割断缝合起来以后,到第2天下午看经过情况,17时,把该人抬到偏关城内中队兵营东南侧城墙地方,河原军医拿手枪射击头部惨杀”。
1942年2月上旬,“由第3中队曹长金井忠作把和大队逮捕的6名居民一起于三岔堡城外东南角地里刺杀了”。
奸污妇女 设慰安所
永富博之笔供提要
据永富博之1955年2月笔供,他1916年出生于日本熊本县,1938年在中国江苏省吴江县任华中派遣军宣抚班班员。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投靠国民党阎锡山部。1949年在山西被俘收容,1950年12月9日被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8年4月,为给将校们示范教育,在吴江县将1名俘虏“用日本刀予以斩首”。将“某中国女性而予奸污。其后经过一周,再赴苏州时,将该妇女带到吴江奸污一周”。
1940年10月,于苏州吴中饭店命差役介绍中国妇女(年龄20岁前后)奸污一次。
1944年7月, 任霍县保安队指导官时,开设慰安所,“目的是用此来把保安队士兵麻痹于女色,杜绝其逃走,况且我自己亦可公然来满足兽欲”。
“我由日本侵略中国以来,直到日本战败为止,将所犯罪恶作一计算来看:由我亲手直接杀害的中国人共计61人”。我命令而杀害的总人数为166名;奉命而下令惨杀者41人。
“对妇女的强奸罪恶7件(其中有夫之妇为5名,姑娘2名);设置安慰所而供日军及保安队员的兽欲罪恶为3件,12名妇女;我奸污的中国妇女为18名(安慰所妇女5名,饭店女招待4名,私娼8名,使女1名)”。
残害军民 播撒细菌
住冈义一笔供提要
据住冈义一1955年5月笔供,他1917年出生在日本大阪市,1939年入伍并于同月侵入中国安徽宣城县。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投靠国民党阎锡山部。1948年7月10日在山西太原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0年2月,在作战休息时,将“从民房中逃出来的1名老人,我先用刺刀刺其背部”,“该老人口吐鲜血死去”。
1941年12月,在山西太原,逮捕村民两人,“用日本刀刺第1名的胸部杀死”。对另1名同样“命部下将其斩杀”。
1942年2月中旬,在太谷县新庄村后山的山洞中捉来村民4名,“我将其中二十二三岁的妇女在我的房中将其强奸了,另外的约27岁的妇女,由部下二三名轮奸”。对两名男人因拷问不回答,将其1名杀害。
1942年2月下旬,“掩护大队本部医务室曾根军医大尉以下约10名,撒布伤寒菌和霍乱菌”。“此间我的小队与中队一齐,在和顺县龙门村、官池堂、阳乐庄其他二三个村庄(村名不详)占领要点,对医务室的人员在民房中,向碗、筷、菜刀、面杖、面板、桌子等食器类上涂抹细菌,又向盛饮水用的水缸中投细菌,或向村中的井中及附近的河中投入细菌的行动进行掩护”。
1942年3月下旬,“把拘留着的八路军女工作员(25岁左右)强奸后又由县警备队的士兵轮奸”。中队长为了不让大队长知道,“命我将上述的妇女及拘留着的八路军工作员2名、大盂镇的商人1名共4名杀害之”。
1942年5月下旬,在将军墓村西头民房中,将前一天在战斗中俘虏的八路军作战员及干部5名,“我亲自用日本刀斩杀”。
1942年8月2日前后,“指挥机关枪新兵约70名,把……俘虏约70名(其中有约50名是妇女),当作教育材料将其刺杀”。“于此次检阅期间,各教官、助教及约340名新兵,共杀害了约340名俘虏”。
吃人脑浆 烧毁民房
大野泰治笔供摘要
据大野泰治1954年11月笔供,他1902年出生在日本高知县。1934年12月志愿充任满洲国警务指导官。1938年10月被派遣到晋北自治政府。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投靠国民党阎锡山部,任太原绥靖公署炮兵集训团上校教官。1950年12月12日在山西被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5年8月,从以横道河子为中心的附近地区逮捕来许多中国人民,其中约20名禁拘于横道河子警察署,“用殴打、灌凉水、捆吊等方法拷问。其中2名加上抗日思想浓厚的理由,由石田斩杀了,将头烧焦,说用脑浆配药送来哈尔滨,我吃掉了其中的一个。”
1936年,在滨江省珠河县“参加了以珠河县参事官为首的用警察队约60名组成的无住地带设定工作队(即制造无人区的工作队——译者)”。
1936年2月12日,在珠河县公署接收了两名女人,“一名是27岁的赵一曼,”我“用手握或用鞭刺她的手腕弹伤,就共产党的组织和联络关系进行了将近两小时的拷问”。
1936年8月—1937年6月,组织保甲自卫团,并命令在杀害抗联和“通敌分子”时为证明功绩,要割下耳朵。保甲自卫团“于阿城县内枪杀了抗日联军的兵士和工作人员9名,把其中8个人的耳朵和一个人的头割下送来阿城县公署”。
1937年2月,“在滨江省阿城县南门外看到一个年约40岁左右的患癫病的乞丐,坐在城外非常脏”,遂命部下日人警士用亚砒酸放在馒头内把他毒死。第2天听报告说,“给他吃了后毒死了”。
“我从1935年—1945年,杀害了中国人35起计654名。”“我放火3起,烧毁民房约47户计146间。”强奸9起14名;拷打37起724名;掠夺合计36起,粮食64000吨,银洋3600元。
(中央档案馆7月12日至17日公布,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