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制定了“时间表”,明确了三大改革任务。
这是2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最为深入的方案,而这次改革也被看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这次改革是“系统性重构”
“财税体制改革,表面上看只是钱的问题,其实背后涉及到千家万户每个人的利益。国家与纳税人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间的关系、立法与行政间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等,这些都是维系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
6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并强调这是一场牵一发动全身的硬仗。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形容为一次“系统性重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既可以为其他改革提供支撑,也可以为其他改革提供牵引,甚至可以倒逼一些方面的改革”。
三大改革任务是一场硬仗
长期研究财税体制改革的刘剑文认为,从历史上来看,社会的变迁甚至朝代的更迭,都跟财税体制有许多关联。他表示,本届中央站在历史的高度,啃财税体制改革的硬骨头,体现出了攻坚克难的决心。
事实上,在方案中确定的三大改革任务,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以及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专家看来,都是长期性的改革任务,难以一蹴而就。
利益问题,成为这一轮改革的最大阻力。以这三大改革任务中最困难的“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为例,刘尚希认为,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怎样裁决中央和地方间的收入划分;二是各地区之间如何保证“财政能力”的均等化,例如,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方面,不同地区间需要的成本差别很大。
按时间表理出制度框架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已经明确——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刘剑文看来,这意味着当下的改革和将要推行的改革,都会在2020年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
在专家看来,这三大改革任务中,亦有先后顺序。其中,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排头兵”,且在三公经费公开等方面已取得较多进展,甚至《预算法》也已在修订之中。而在这一过程中,税收制度的改革也在同步进行。
楼继伟表示,财税体制改革今明两年是关键。刘尚希建议,采纳上世纪90年代推行分税制改革时的做法,在制定方案时与地方上进行充分的协商与沟通,使得改革可以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