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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年04月08日 星期二

通过公函网络公布 落实管理使用责任

北京为登记文物挂保护牌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04月08日   第 04 版)

  本报北京4月7日电(记者余荣华)作为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都,北京市不可移动文物众多。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大量尚未列入“文保”名录的普查登记文物如何保护?记者从北京市文物局获悉,北京全市2826项普查登记文物,除个别不便于安装者,已全部完成挂牌工作,为今后加强完善保护奠定基础。

  根据2012年底完成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北京市各区县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840处。其中普查登记文物(尚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2826项,约占不可移动文物总数的73.6%。

  文物工作者介绍,对于文保单位,国家文物法规有明确详尽的保护要求,即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等。但普查登记文物都被社会所占用,由于缺少相应措施,极易发生文物被拆毁的被动情况,安全监管难度很大。

  2012年开始,北京市文物系统开始实施普查登记文物挂牌保护项目,涉及所有区县,包括街区、远郊区县,乃至深山区。文物标志牌为不锈钢材质,尺寸为30cm×42cm,安装数量、安装位置、安装方法等,根据普查登记文物的性质及实际情况来决定,分为墙面安装和不锈钢支架安装等不同方式。北京市文物局介绍,截至目前,除遗址、墓葬、石刻等部分不便于安装的项目,已完成普查登记文物的挂牌保护工作。

  同时,北京市按照要求,通过公函和网络公开两种方式,对普查登记项目文物进行了公布,向相关项目的管理使用单位(无明确管理使用单位的告知相关街道、乡镇或居委会、村委会)进行了告知。文物工作者介绍,这有助于今后加强文物保护、完善文物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防止人为因素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损坏,依法落实管理使用单位和属地保护文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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