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4月1日电 (记者郝洪)据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消息,自4月1日起,上海放宽赴台探亲停留时间和来往次数。上海居民持“陪同来台”、“随行团聚”等类多次有效入台许可提出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1—3年有效多次探亲签注。
与此同时,上海还推出赴港澳台通行证办理新政。上海居民在办理赴港澳台地区的相关证件时,可在不办理赴港澳台签注的情况下,单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据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有关人士解释,“以前通行证和签注要同时办理,手续繁琐,办好签注后又不一定能按时出发,现在通行证和签注可分开办理,先办理通行证,申请人在确认赴港澳台地区的行程后,再来办理单独签注,自由度更大了。”
赴港澳台再次签注办证时间也大大缩短。根据新政,上海居民再次办理赴港澳台探亲、逗留、商务、其他等不适用自主办理的单独签注(含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港澳台个人旅游再次签注),办证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