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深感这一使命的光荣与责任的重大。作为基层侨务工作者,一年来,我结合本职工作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将在侨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为保护华侨在国内的权益鼓与呼,希望自己的建议能得到国家的重视,为海外侨胞贡献一份力。
全国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我提出了关于对归侨侨眷保护法进行修改的建议,现已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这次会议我的议案主要是关注华侨在国内权益的保护问题,希望国家能将其纳入立法程序。
几千万海外华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国独特的宝贵资源。加强华侨在国内权益的保护,发挥好广大海外侨胞报效桑梓建设祖国的积极性,贯彻落实好党的侨务政策,对更好地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海外华侨这一特殊群体在国内的活动和事务日趋增多,他们大多数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公民义务,但其正当公民权益的保障则缺乏相应完善的法律依据。
从这几年对海外华侨的调研来看,侵害华侨在国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在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方面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在处理这些涉侨案件时,由于没有一部专门的针对华侨保护的法律法规,经常不能依法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法律法规,从而更有力地保护华侨的权益。
为进一步促进对华侨保护制度化、法制化,调动广大海外华侨参与祖籍国建设的积极性,建议如下:根据我国国情,根据社会发展的变化,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处理华侨事务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整合、完善,制定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主要应包括政治权益;法律权益;捐赠权益;财产权益;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权益及华侨义务等。
(本报记者 杨子岩采访整理)
胡翎: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侨联副主席、石家庄市侨联主席,党组书记,中国侨联第九届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