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 (顾瑞珍、彭天放)记者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
《办法》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理、社会监督4方面21项。《办法》还规定了实行“一票否决”的14种情形,即在上一年度,企业有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