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浙江诸暨市安华镇的杨锋(化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一起历时5个多月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6月10日下午5点多,杨锋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回家路上与一辆三轮车刮擦,致车上两位老人不同程度受伤。杨锋弃车而逃,并于次日赴广东“避难”。诸暨牌头交警中队通过线索,很快找到杨锋。但杨锋因为无钱赔偿,不敢回来,导致此案一度搁浅。9月,交警大队启动交通事故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后,该案成为该中队第一个“强攻”的项目。中队长亲自出马,通过与杨锋交好的朋友,在电话里和杨锋说道理、讲政策,经多次沟通,杨锋于11月11日借了1000元路费回家。经讯问、笔录以及案情认定,11月20日,事故双方当事人在认定书上签字。
这是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通事故积案专项清理发生的一幕。交警大队大队长詹坚均告诉笔者,大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于9月25日开始开展交通事故积案专项清理工作。
詹坚均称,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和各队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为增加工作效率,领导小组要求对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未结交通事故案件全面彻底梳理,“一案一册、一人一档”,保证不漏一起案件。领导小组要求重点疑难案件由中队领导负责,一般案件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同时,领导小组严肃纪律,对发现执法腐败、顶风违纪、弄虚作假、窝案等严重性问题,坚决上报给市局给予纪律处分,处理直接责任人,同时追究中队“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詹坚均说,为推进这项工作,大队还按照各单位结案率高低对各中队和办案民警分别排名,并上网通报。同时,采取“日上报、周清理、月考核”,对结案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结案率低的单位和民警,实行问责。
在这样的强势推进下,活动于11月30日结束时,该大队共清理2010年以来积案377起,办理374起,结案率99.2%。“积案清出作风,调解调出感情。”詹坚均说,积案的形成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也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足的原因,推动这样的活动,就是想通过它,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增进警民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同时清除队内陋习,治理顽疾,强化训练事故处理民警,提升民警的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交警公平正义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