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2)深福法民一初字第4332号
REID ALAN CHRISTIANSEN:本院受理原告王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开庭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9时15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九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2013年12月16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小萍:本院受理潘春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海民初字第5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3年12月10日
通 知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治理的工作要求及2013年3月28日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为改善市容环境、展示城市形象、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西直河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定于2013年12月15日至2014年5月31日,对东至: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界;南至: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界;西至:东南五环路红线;北至: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界范围内相关地上物实施腾退拆除。土地收归村委会所有,并对相关承租人给予一定补偿。请上述范围内承租村集体土地的相关承租人见报后及时与村委会联系、洽商。
联系人:杨廷海,联系电话:010-87334994;18510603026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村民委员会
2013年12月15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伟明: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诉林伟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为期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2014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