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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2月07日 星期六

证监会

退市后符合条件可重新申请上市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2月07日   第 02 版)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陶俊洁、赵晓辉)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日说,退市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新闻发言人指出,在制定退市规则过程中,证监会非常重视投资者诉求和市场意见,加强退市信息披露,通过提高披露频率、完善披露内容及加强披露管理等方式强化退市风险警示机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同时,设置退市整理期,使投资者有“继续持有”或者“卖出”的选择权。

  此外,将做好退市后续安排,明确公司终止上市后其股票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根据沪深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退市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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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益琴 邮箱:hwbjj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