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土必须归还!
在二战反法西斯同盟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刻,中、美、英三国首脑蒋介石、罗斯福、丘吉尔于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在开罗举行会议,讨论如何协调对日作战的共同军事问题和战后如何处置日本等政治问题,史称“开罗会议”。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
“《开罗宣言》涉及反法西斯同盟国的三大国家共同约定要打败日本法西斯,最后是日本无条件投降。”外交学院教授周永生解读,“还规定了日本所侵夺的领土要放弃或者归还,涉及到四个方面的领土的放弃和归还:一是1914年以后日本在太平洋侵夺的岛屿;二是侵占中国东北各省、台湾、澎湖列岛要归还中国;三是其他一切日本以武力和野心侵夺的领土和地区要予以剥夺;四是使久受奴役的朝鲜人民要获得自由和独立。”
“还有一个重要内容是,它对整个战后东方的国际秩序做了一个全面的概述。”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吕耀东介绍。
《开罗宣言》的发表,向全世界宣告了反法西斯同盟国团结合作,彻底打败日本的决心,鼓舞了世界人民进行反法西斯战争的士气,打击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气焰。宣言决定的对日作战的方针和战后处置日本的原则,成为战后有关国家应遵循的国际法文件之一。
1945年7月26日,三国首脑又共同发表《波茨坦公告》,再次明确宣告《开罗宣言》所规定的条款必须实施。
战后国际秩序不容改变!
从17世纪至20世纪,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两大主要矛盾,主导着国际社会的重大事件,一是帝国主义与殖民地半殖民地之间的矛盾,二是新老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引发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战争。
有分析认为,解决这两对矛盾:一是要打败法西斯、军国主义。二是要解放殖民地,解决殖民地问题。一战不解决殖民地问题,结果又爆发了二战。人们认识到两对矛盾必须同时解决。《开罗宣言》就是同时解决两大矛盾的基本国际文件。它不仅表达了同盟国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坚定决心,而且明确了武力掠夺别国领土的非法性、无效性。
“宣言的核心内容是日本要归还窃取中国的领土,这对我国影响很大。因为我国是反法西斯在东方的一个主要力量,中国军民为反法西斯做出了极大的牺牲。在《开罗宣言》中我们当然要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要求日本)把中国的领土全部归还,而且以《开罗宣言》这种鲜明的形式确定,具有国际法意义。”吕耀东说。
《开罗宣言》的意义还在于“中国第一次在近代以来作为世界上的大国,登上国际外交舞台,和一流的大国——美国的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平等会晤,反映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周永生说,在主权问题上,“规定台湾要归还中国,而钓鱼岛是中国台湾省领土的一部分,因此,自日本战败投降之日起,按照《开罗宣言》的法律规定,钓鱼岛主权就已经归还给中国了。”
否认《开罗宣言》是完全错误的!
纪念《开罗宣言》70周年,为着是牢记历史,也为了重正视听。
战后的日本一直存在否定历史、否定《开罗宣言》精神的思想。近年来,其国内右翼势力更是动作频频,不断公开挑战《开罗宣言》的法律地位。安倍晋三政府上台以来,也公然纵容极端民族主义势力抬头,不仅继续否定历史,还试图通过修宪等方式竭力摆脱《开罗宣言》的束缚,突破战后国际秩序。
在《开罗宣言》70周年之际,日本各界刻意冷落该宣言。
有的学者称根本没有《开罗宣言》,有人狡辩《开罗宣言》无非就是三个国家领导人的一个宣言,不能等同于国际法。还有日本右翼学者一再声称,日本并未在《开罗宣言》上签字,不具备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日本还试图利用《旧金山和约》和“归还冲绳协定”来抵消和淡化《开罗宣言》及其后《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和意义,以此作为其对钓鱼岛主权的解释。
但这些立场都站不住脚。首先《开罗宣言》当然存在。日本国会图书馆已经影印保存,网页上也有原件扫描档。另外在日本外务省所汇编的“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下卷也有官方译文。
其次,国际法中,国际条约效力并不单看签字与否:宣言或者以公报形式公布出来的宣言都被视为国际条约。此外,《开罗宣言》已经经过《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投降书》的确认,所以它确实有国际效力,对日本也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用《旧金山和约》来否认《开罗宣言》是完全错误的!”吕耀东强调,“从法律上讲,任何一种上位法对下位法都是有指导意义的。如果说《开罗宣言》是在之前,而且是具有国际法意义的东西,怎么能通过一个下位的东西来否认这个历史事实和客观存在呢?”
而且《旧金山和约》本身是非法、无效的。“1942年1月1日发表的26国《联合国家共同宣言》规定对法西斯国家不得片面媾和。美国抛开中国和苏联等一些国家片面和日本签订承认日本独立的媾和条约,因此是非法的、无效的。同时,因为中苏等国没有参加,中国也不承认它的法律效应。”周永生介绍。
“日本之所以不断引用《旧金山和约》,就是因为其规定日本把冲绳、大公岛委托给美国进行托管统治,后来美国又依据这个条款把冲绳归还给日本,把中国的钓鱼岛的施政权也交给日本,这个条约对中国来说是非法的无效的,在国际法上也不能完全站得住脚,因为它违背了最初26个国家共同发表的《联合国家共同宣言》。”周教授说。
(本文采访专家部分由付琼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