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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粤剧艺术博物馆藏品征集(捐赠)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1月26日   第 03 版)

  粤剧艺术是我国岭南地区流传最广、影响最大、最早走出国门的艺术形式之一,在国内外有深厚的群众基础,2009年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2年初,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粤剧文化发源地和中心地之一的荔湾区恩宁路建设粤剧艺术博物馆,目前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实物资料是粤剧艺术历史的见证和记录。为把粤剧艺术博物馆打造为一座“传世精品”,粤剧艺术博物馆筹建办特向海内外征集粤剧相关藏品。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粤剧艺术发展历史,具有一定历史研究价值和时代特征的各类文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创作稿件如面谱、化妆设计稿、舞美设计稿、剧本、曲本等。2、演出用品如戏服、戏箱、演出道具等。3、粤剧宣传品如戏桥、真栏、海报、场刊等。4、音像制品等。

  (二)粤剧历史名人使用过的各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墨宝、手稿、照片、石碑、墓志、拓片、契证、服装、首饰及其他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和文献资料等。

  (三)与粤剧有关的各类资料及实物,如建筑构件及装饰、各类体现粤剧文化艺术特色的物品等。

  二、征集方法

  (一)社会捐赠。

  收藏者自愿将藏品捐赠给粤剧艺术博物馆。对于重要的藏品,可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二)借展。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藏品收藏保管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展览,可支付一定数额的借展费。

  (三)购买。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藏品进行购买。由专家组鉴定后,参考市场行情对符合标准的文物给予评估,提交粤剧艺术博物馆筹建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购买。

  (四)仿复制。

  在确保藏品安全的基础上,对粤剧艺术博物馆急需的、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仿制或复制。

  三、征集时间

  藏品征集是粤剧艺术博物馆的一项长期工作,以上征集内容及办法自即日起长期有效。

  四、文物利用

  本馆对所征集的藏品将妥善保存、科学保管、合理展出。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绮玲

  联系电话:020—81939917

  传   真:020—81939917

  电子邮箱:2193775161@QQ.com

  通讯地址:荔湾区龙津西路逢源北街84号

  邮政编码:51015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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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 昭 邮箱:gtbhwb@peopl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