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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闽东“鲤鱼溪”:

信守八百年的“人鱼约定”

新华社记者 陈弘毅 王凡凡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1月22日   第 03 版)

  在福建省周宁县浦源村有一条“鲤鱼溪”,因其独一无二的“护鱼文化”,已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记者日前趁着天冷人少,对浦源村进行了一番“探索”。

  一进村口,便是一条流水潺潺的小溪。尽管雨后溪水显得湍急且混浊,凉风阵阵,但仍可见成群结队、五彩缤纷的鲤鱼在溪中怡然自得地游着,一副令人羡慕的“主人翁姿态”。

  一位阿婆正在溪边自来水龙头下洗衣服,水龙头旁边的墙上还钉着一块小小的标语牌,写着“一滴水一分钱,请节约用水”,不禁有些诧异:这溪水不可以用来洗衣服么?阿婆笑了,抬起沾满泡沫的手指着溪边一排石条:“原来也是用这溪水洗衣服洗碗的,现在都用洗衣粉和洗洁精,怕对鱼儿不好,大家全改用自来水了。”

  阿婆告诉我们,她姓肖,今年84岁了。自13岁那年从邻村嫁到浦源后,就一直小心翼翼地遵守着这样一条“乡规民约”:视鲤鱼为“老朋友”,细心呵护,永不捕杀。

  “后来我也这么告诫我的五个儿子、两个女儿的。这么多年来,哪怕是在最难熬的饥荒年代,我家子孙都不捕杀鲤鱼。”家里人对这条“乡规民约”的遵守,让肖阿婆感到十分自豪。

  浦源村有村民5000多人,大部分姓郑。根据资料记载,其先祖来自北方。南宋嘉定年间,郑氏先民在动荡不已的迁徙中经过浦源时,为此处“世外桃源”般的美景所吸引,在此定居。为了防止流经村落的小溪被污染或投毒,他们开始在水里放养鲤鱼。后来,郑氏八世祖晋十公召集族人,制定了“浦源村郑氏家族世世代代不得捕食鲤鱼”的“乡规民约”。

  鲤鱼自此成为该村的“保护神”,村里人爱鱼护鱼蔚然成风。再后来,关于鲤鱼的“神话”与传说越来越多,更使得一开始简单的“村规民约”历经800年,“弥久愈坚”。

  “就算在异国他乡,浦源人也自觉地不吃鲤鱼,看到有人捕捉鲤鱼,还会买下来放生。”浦源镇文化站站长郑沐提起族人护鱼的“文化自觉”,自豪感不逊于肖阿婆。

  “大部分浦源人对鲤鱼的生活习性都摸得一清二楚,鱼儿生病了,他们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原因;村里沿溪建房时都要修建‘L’形下水道,同时在溪边大量种植蒲草,让鲤鱼在山洪暴发时不被冲走;为了防止外人捕杀鲤鱼,村人还专门练就‘护鱼拳’,打造了专门的护鱼武器。”郑沐介绍说。

  “全国有不少类似鲤鱼溪的地方,但像浦源村这样形成‘护鱼文化’的可能独一无二。它拥有‘三绝’,即:鱼冢、鱼葬礼、鱼祭文。每当溪里有鲤鱼不幸死去,村民们都要把它捞起来,送到村头的鱼冢里。每过一段时间,村里还要为鱼儿举行‘葬礼’,由德高望重的老人当众焚香,诵读世代流传的《祭鲤鱼文》,跟祭奠自家亲人一般隆重。”浦源镇党委书记陈寿清告诉记者。

  因为一个信守了800年的“人鱼约定”,山清水秀、风光旖旎的浦源村如今在人们眼中,成了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在福建乃至全国已小有名气。不少客商已前来投资开发。2010年,鲤鱼溪“护鱼文化”已被列为福建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刚过去的10月“黄金周”,有10多万游客光顾了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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