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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尊老、让座之中西差异(礼仪漫谈(134))

马保奉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1月16日   第 06 版)

  中国尊老传统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悠久历史。《孟子》曰:“辞让之心,礼之端也。”西汉中央政府规定“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意思是授给70岁以上老人王杖,享受薪俸600石级别官员的待遇(相当于今县处级)。汉代著作《礼记》曰:“长者立,不可坐,长者来,必起立。”意思是长辈或老人站着的时候,自己不可坐下;他们到来的时候,一定要起立。

  中国人一向推崇孝道,由在家庭中对长辈的孝,扩展到社会上对老人的关爱、尊敬。我国政府不久前颁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对老人的关怀与尊敬上升到法律层面。

  中西对待让座

  中国尊敬老年人的具体表现,是在长辈、老人面前要讲礼让、懂礼貌。体现在公交车上,就是给老年人让座。现今,全国各地的公交车上,为老人让座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促进了社会和谐,是人民群众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公交车上大都标明“老弱病残孕专座”,大多数年轻乘客能主动给老年人让座,或在售票员的提醒下让座。

  可是,同样是让座这件事,在西方很多国家,却是另一番景象。美国以及欧洲很多国家,乘客自觉排队上车,不拥挤、不抢座、不在公交车上占用残障人士座椅。男士可能会“绅士”一番,让座于年轻女士,但大多数人却不给身旁的老人让座。同时,西方老人在公交车上,也不愿接受别人让座,非但如此,甚至还有老人主动给孩子让座。

  在西方,特别是美国,老人讲究自立,多忌老,认为“老”是“没能耐”的代名词。因此,在西方公交车上,若给一位老人让座,他(她)会觉得自己被认为真的老了,会伤害他(她)的自信心,不仅不礼貌,简直是侮辱。在这种气氛中,年轻人自然也就不去碰钉子或自找没趣了。形成这种尴尬,其深层次原因在于西方的家庭观念。西方子女没有供养父母的义务,没有侍奉父母的习惯,在父母面前,没有中国人那种“孝道”。老人以依靠儿女生活为耻,所以更不愿意接受不相识者的关爱,因而失去不少温情,显得人情相对冷漠。

  英国的“文明宣言”

  现今在西方,关于公交车上的“让座”问题,已经引起官方的重视。英国伦敦2012年3月25日出台举措,要求伦敦地区约40万名11岁到15岁的少年签署“文明宣言”,承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遵守秩序,主动让座。不愿意签署“文明宣言”或违反上述规定的少年,将被没收免费乘车卡(伦敦16岁以下儿童,可以凭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卡片一旦遭没收,想重新获得很困难。据报道,少年签署“文明宣言”的举措,可能会推向全英国。接受调查的47%的人认为,这份宣言同样适用于成年人。

  德国立法助老弱

  在我国,乘公交车时给老年人让座,只是道义、礼貌问题,而在德国却上升为法律。在德国不叫“让座”,叫“还座”,即年轻人把座位还给享有优先权的老弱病残孕乘客。德国法律规定,“老弱病残孕”乘坐公交车享有优先权。一般来说,公交车上有1/3左右的座位是老弱病残孕乘客的保留座,用蓝十字标记,十分醒目。这些座位一般设在车厢前半部,靠近前门和中门,上下比较方便。这些座位即使空着,站着的年轻人一般也不去坐。如果坐了,一旦看到有老弱病残孕乘客上车,必须赶紧起立还座。如果没有注意到,老弱病残孕乘客已经站到座位前,要说“对不起”,并立即将座位还给他们。老弱病残孕的座位优先权,并不限于那些保留座位,当保留座位满员,还有老弱病残孕乘客没有座位时,其他座位上的年轻人也必须还座。

  (作者为原外交部礼宾司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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