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11月09日 星期六

在公交车上让座(礼仪漫谈(133))

马保奉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11月09日   第 06 版)

  在公交车上给有需要的人让座,是我国礼仪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作为一名持有老年证的公民,经常享受到这种礼遇,深感温馨和幸福。同时我也看到,让座与否,问题不少,值得认真探讨。

  现状

  城市公交车上的让座情况,总体来讲是令人满意的。据我观察,有售票员的公交车,让座率更高一些,因为在其热情督促、提醒下,如果车上不是特别拥挤,基本上能够做到给老幼病残孕让座,概率可达95%以上。而没有售票员的公交车,以及快速公交等,司机若只顾开车,不主动督促让座,虽然自动报站扩音器里也提醒让座,但实际让座率就比较低,至多也就是70%左右;至于地铁,虽然也广播号召乘客给“有需要的人”让座,而实际让座率可能不足30%。

  难点

  现在公交车上大都标明“老幼病残孕”专座,座位的颜色可能是黄色、红色等,与其他座位的颜色有明显区别。可是,如何掌握“老幼病残孕”标准,有不少难点。

  “老”一般来说,白发、满脸皱纹、行动困难等是主要标志,而如果刚刚65岁,虽然佩戴老年证,但是头发尚黑、红光满面、行动矫健,很可能得不到“让座”的礼遇;至于“孕”,只有怀孕七八个月以后,才能看出来。对于这类孕妇,以及“幼”者(抱在怀中的孩子),公交车上的任何人都会主动给予关照。可是怀孕3个月时,是危险期,通常看不出来,关照起来就比较困难。“残”的标准比较好掌握,至于“病”的标准便很难掌握了。我的理解是,比如有人脸色苍白,双手紧紧抓住扶手还显得力不从心,或者被人搀扶上车者,应当予以照顾。中青年的“病”者,除非不得已,一般是不会要求给自己让座的,而这些人恰恰也是应该得到照顾的。

  心态

  我几乎每天都坐公交车,看到让座的人绝对要比不让坐的人多得多。然而,坚决不让座的现象也确实存在。

  如果老年人行动不便、脚站不稳,应当受到照顾。可是偏也有些老年人,奔跑、挤车、抢座位赛过年轻人,上车后,大摇大摆坐到别人让出的座位上,不哼不哈,连个“谢”字也懒得说出口,这会让一些年轻人心里不舒服。还有一些老年人,一时没得到年轻人让座,就死死盯着人家,似乎在逼人家让座。如不让,就指桑骂槐。其实,这种心态也不好,老年人早上挤车,无非是去公园晨练,或者是到批发市场买点便宜货之类,何不避开高峰时段呢! 

  换一种思维,持另一种心态如何?人家没给让座,则证明自己不老,身体好,这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吗?还有,也许那位没让座的年轻人正好体弱有病,或已怀孕三四个月,也需要照顾呢!退一步讲,现在年轻人竞争那么激烈,有几个不忙碌、劳累?他们也不容易,再说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必须让座啊!

  而作为年轻人,则应想开一些:这些老人不都是自己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一辈的人吗?在家孝敬老人,在社会上敬老爱幼,可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啊!同老人计较这点小事,值得吗?既然有老幼病残孕专座的明显标记,咱身强力壮,就尽量别坐;如果坐了,看到有需要的人,应立刻让给人家。让座不吃亏,反而会给你带来“绅士风度”以及助人为乐的满足感。

  归结起来则是:年轻人,要敬老;老年人,可不能倚老卖老。

  礼法

  在我国,让座是礼貌行为,属于道德范畴,但不是义务。公民的道德行为与法律义务是有区别的,不能把让座这个道德问题,当作法律义务让人必须遵守。在公交车上让不让座,是个人的选择。自觉自愿地让座值得表扬、赞美,而不让座,不管有无理由,虽有不礼貌之嫌,可能会遭到“白眼”,但没有触犯法律,任何人不可采用强制手段逼人让座,只能采取提醒、督促的办法。而接受别人的让座,一定不要忘记表示感谢。

  (作者为原外交部礼宾司参赞)  

在公交车上让座(礼仪漫谈(133))
如何提高中国护照“含金量”(领事服务)
德国警察的算计与不算计(海外纪闻)
实用信息
“一摊水”还是“一滩水”?(语文信箱)
责编:张燕萍 汪灵犀 邮箱:hwbdzyd@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