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沪海法商初字第1082-1086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奥列格(OLEG ZAYCHYKOV)、亚历山大(OLEKSANDR DRAY)、弗拉基米尔(VOLODYMYR KRAVCHENKO)、安德烈(ANDRIY TUKALOV)、普利和德克(VOLODYMYR PRYKHODKO)与被申请人密斯姆航运公司(MAXIMA SHIPPING B.V.)船员劳务纠纷一案,本院诉前保全对被申请人密斯姆航运公司(MAXIMA SHIPPING B.V.)所属的荷属安第列斯籍“MAXIMA”(密斯姆)轮予以扣押。因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申请人密斯姆航运公司未提供担保,扣押“MAXIMA”(密斯姆)轮产生的看护等费用日益扩大,影响各方的利益,已不宜继续扣押船舶,本院决定强制拍卖该轮。现定于2013年11月1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上海海事法院对该轮进行公开拍卖。凡愿参加竞买者,可于2013年11月12日前,向该轮拍卖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该委员会所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上海海事法院,联系人周荣庆;联系电话021-68622055、68567567-3051)。
特此公告。
附:1、拍卖标的:“MAXIMA”(密斯姆)轮,船藉港:Antilliaans Willemstad(荷属安第列斯威廉斯塔德),船舶种类:散货轮,总吨:7878,净吨:3909,总长:145.63米,型宽:18.29米,型深:10.30米,主机型号:One Carerpillar MAK diesel engine,功率:4320kw,船舶建造厂:NETIIERL ANDS DAMEN SHIPYARD,建造日期:2007年7月5日,船舶所有人:MAXIMA SHIPPING B.V.(密斯姆航运公司)。
2、拍卖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下午2:30。
3、拍卖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上海海事法院。
4、咨询、看样: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电话:上海海事法院021-68622055,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021-64046808。看样日期: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看船地点:上海市崇明大东船厂锚地(凭看船证明上船勘查)。
5、拍卖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参加竞拍者于2013年11月12日16:00点之前支付拍卖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账号: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茶陵支行316845-00005183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