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刘少华)国家发展改革委23日发布通知,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规定除部分已升级地区外,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本次价格政策操作方式是“统一公布,分散实施”,因此通知的出台并不意味着全国油品价格立即都会提高。
汽油质量从第三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硫含量将从150ppm降至50ppm,第五阶段硫含量将进一步降至10ppm;柴油质量从第三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硫含量将从350ppm降至50ppm,第五阶段硫含量将进一步降至1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