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日电 综合本报与新华社消息: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全市禁止新增燃煤,到2015年底,实现城市核心区平房居民采暖无煤化、城六区无燃煤锅炉;到2016年累计调整退出1200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及时公开区县空气质量、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执法处罚等信息;将PM2.5纳入经济发展约束性指标,强化考核问责……
北京市2日发布《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提出若干严厉指标,希望达到一个目标:到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重点任务分解”共计84项。排污费和交通拥堵费征收,更严厉的机动车限行、小客车摇号等诸多百姓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领域措施都涵盖在“重点任务分解”内。
根据通知,北京市委组织部等42个委办局,16个区县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燕山石化公司、金隅集团等23家企业,成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超过50位“一把手”作为“牵头单位责任人”为首都空气质量负责,并接受绩效考核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