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何雨欣)记者3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近日介绍,2012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346亿元,是2008年的27.9倍。
王力在全国税务系统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同时介绍,我国非居民企业税收由2008年的38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90亿元;此外,五年来通过转让定价相互磋商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国际双重征税195亿元。
2006年起,我国根据国际税收惯例,统一将外资企业改称为非居民企业。
“截至2013年6月,我国已对外签署99个税收协定、两个税收安排及9个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协定;以企业所得税法为基本依据,先后出台了特别纳税调整、非居民税收管理、‘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等政策和规定,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及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王力说。
王力强调,非居民税源绝大多数植根于居民企业之中,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发包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义务人大多是我国的居民企业,要充分利用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流程和信息,善于从中发现非居民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