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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海上权益
作为海上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中国海军担负着保卫国家海上方向安全、领海主权和维护海洋权益的任务。近年来,海军注重提高近海综合作战力量现代化水平,发展先进潜艇、驱逐舰、护卫舰等装备,完善综合电子信息系统装备体系,提高远海机动作战、远海合作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能力,增强战略威慑与反击能力。尤其是2012年9月,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交接入列,对建设强大海军和维护海上安全有着深远的影响。
中国是陆海兼备的大国,海洋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空间和资源保障。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建设海洋强国,是国家重要发展战略。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人民海军的重要职责。
中国有1.8万多公里大陆海岸线,岛屿岸线1.4万多公里。海军实施防卫、管辖,维护边海防安全的任务复杂繁重。为此,海军建立了完善体系化巡逻机制,有效掌握周边海域情况,严密防范各类窜扰和渗透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海空情况和突发事件。同时,积极推进海上安全合作,维护海洋和平与稳定、海上航行自由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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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队保驾护航
海军结合日常战备为国家海上执法、渔业生产和油气开发等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分别与海监、渔政等执法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完善军警民联防机制。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海洋测绘与科学调查,建设海洋气象监测、卫星导航、无线电导航及助航标志系统,及时发布气象和船舶航行等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管辖海域内的航行安全保障体系,还与海监、渔政部门多次举行海上联合维权执法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军地海上联合维权斗争指挥协同和应急处置能力。2012年10月,在东海海域举行“东海协作—2012”海上联合维权演习,共有11艘舰船、8架飞机参演。
中国政府于2008年12月26日派遣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主要任务是保护中国航经该海域的船舶、人员安全,保护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运送人道主义物资船舶的安全,并尽可能为航经该海域的外国船舶提供安全掩护。截至2013年7月,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共完成608批5244艘中外船舶护航任务,其中中国大陆1569艘、香港地区973艘、台湾地区74艘、澳门地区1艘;接护被海盗释放船舶8艘,接护遭海盗袭击船舶1艘,营救遭海盗登船袭击的船舶2艘,救助外国船舶4艘,接护被海盗释放船员1次,解救被海盗追击的中外船舶31次42艘。
2011年2月,利比亚局势急剧动荡,海军派出正在执行护航任务的“徐州舰”赴利比亚附近海域,为撤离中国受困人员的船舶提供支援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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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海上合作
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在联合护航、信息共享、协调联络等方面与多国海军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与俄罗斯开展联合护航行动,与韩国、巴基斯坦、美国海军舰艇开展反海盗等联合演习演练,与欧盟协调为世界粮食计划署船舶进行护航。与欧盟、北约、多国海上力量、韩国、日本、新加坡等护航舰艇举行指挥官登舰互访活动,与荷兰开展互派军官驻舰考察活动。
近年来,中国海军连续参加在阿拉伯海由巴基斯坦举办的“和平—07”、“和平—09”、“和平—11”多国海上联合演习。中俄两国海军组织常态化“海上联合”系列军事演习。中泰两国海军陆战队举行“蓝色突击—2010”、“蓝色突击—2012”联合训练。中国海军结合舰艇互访等活动,与印度、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泰国、美国、俄罗斯、日本、新西兰、越南等国海军举行通信、编队运动、海上补给、直升机互降、对海射击、联合护航、登临检查、联合搜救、潜水等科目的双边或多边海上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