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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3年07月19日 星期五

服务台商的“连心桥”

章文秀 林悦欣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3年07月19日   第 03 版)

  福建漳浦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和台商投资密集区。据初步统计,目前在漳浦县的台资企业有571家,常住台湾籍人口800多人,是福建省引进台资企业最多的县份。为此,漳浦县检察院建立了“涉台巡回检察”制度,这项制度架起了服务台商的“连心桥”。

  让台商安心创业

  今年春节后,漳浦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人员在走访台商时,有台商反映,个别税务人员利用查税之便索取贿赂。检察长林文井当即组织力量查办,揪出了一条“大鱼”——漳浦县地方税务局绥安分局副局长黄锦强,从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共20次向纳税人索要或非法收受纳税人款物,共计人民币54万余元。其中,既遂金额40余万元,未遂金额14万元。后经法院审理,黄锦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该案的查处,赢得广大台商、台胞的信任。漳浦台商联谊会会长陈隆峰代表在浦台商到该院表达谢意时,恳请检察机关建立长效法律服务机制,让在漳浦投资创业的广大台商、台农吃下“定心丸”。

  帮台商维权解忧

  漳浦检察院对台商的请求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涉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的创新,并主动与漳浦台商联谊会沟通联系,交流探讨,出台了《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维护“台企、台商、台农”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服务台商的18条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涉台法律服务咨询站点、聘请台商为巡回检察联络员等,让保护台企、台商、台农合法权益的办法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依法打击影响台企经营,侵害台商、台农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对台企发展、台商投资、台农创业的司法保护,今年3月,漳浦县检察院设立全省首个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室,聘任陈隆峰等7名在浦台商、台农为巡回检察联络员。他们要利用巡回检察平台,为台商投资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同时也要利用这个平台切实维护广大台商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省委“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和省、市检察院的相关活动,漳浦县检察院依托“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室”,不定期走访重点台企,在走访中协调解决法律、人道等相关问题。

  6月13日,巡回检察人员走访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内的漳州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得悉女员工陈某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因交通事故死亡。虽在人寿保险期限内,但按照保险合同属责任免除事项,不予理赔有法可据。

  他们了解到,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家境贫寒,过了近一年却分文未获,这户人家可谓“雪上加霜”。检察院从人道主义出发,多次协调人寿保险公司、钜宝公司及被保险人的家人,最后,省人寿保险公司对陈某家人给予3万元补偿,解了燃眉之急。接到这笔补偿款时,陈某的家人连声道谢,钜宝公司的负责人也如释重负,对巡回检察工作称赞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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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炜娜 邮箱:gtbhwb@peopl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