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萝岗区“大公山(来峰岗)遗址”5座先秦古墓一夜间被毁坏,变成一抔红土,令人痛心疾首。广州市文广新局将其称之为“一起十分严重的破坏文物的恶性事件”。
据悉,现场写着“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区”的黄色警示牌被推倒,警示牌上用作划定范围的红色警戒线也被断开。现场明明已经有标示清楚的考古警示牌,公然损毁为什么还会发生?谁来负责?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不可兼得?
被毁文物价值高
根据考古部门的调查报告,来峰岗现存区域的岗顶和南坡、北坡等约1万平方米的范围均有较为丰富的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春秋战国阶段的文化层和墓葬埋藏。考古专家表示,此处是广州市近年来发现的规模第二大的先秦墓葬区,这片古墓葬区的集中程度,仅次于2010年增城市浮扶岭发现的古墓群。
该遗址区时代延续完整,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4000年左右,当时是作为人类的生活区。在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了十余件石器、几十件陶片。到了距今3000年左右的商代晚期,这里的作用发生了改变,成为了墓葬区,从商代晚期到战国早期,墓葬埋藏时间延续上千年,是研究广州地区南越国文明源头的重要证据。
施工等不及考古
施工方为何要如此急于给古墓一个“了断”?按照施工单位中铁二局的说法,今年3月至5月底的考古勘探,直接造成1/3的施工面积停工,还影响了其余施工面的正常排水。预计1年的工期,因为“大公山(来峰岗)遗址”的发掘,工地预计有累计一半的工期受到影响。
然而考古发掘本来就是个细致手工活,快不起来。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领队张强禄预计,从6月份开始抢救性发掘,约需要60个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和雨天)才能完成考古发掘,大概9月份之前争取归还场地。张强禄介绍,每一座古墓都要经过手工发掘完毕,经过上级部门验收审核同意才能结束考古,向施工方归还用地。
工期延长,必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文物保护往往只能被排在后面。
违法成本太低
今年5月1日,《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正式实施。广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赵冀韬表示,事发后,文广新局立即叫停发掘区内的施工行为,防止对文物进一步的破坏,其次是对文物进行抢救性发掘,并布置下一步的整体发掘,同时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进行鉴定,将依据《文物保护法》和《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惩罚有关责任人。
但实际上,“惩罚有关责任人”,很可能只是文广新局的一厢情愿。由于缺乏法律的支持,甚至可能会变成一纸空文。
“违法成本太低,让施工单位肆无忌惮!”广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刘晓明处长回忆说,近年来,广州发生的多起施工毁坏文物事件中,没有一个人受到民事或刑事处罚,最高罚款不过50万元。
“对于动辄亿元、几十亿元的工程项目,这点罚款简直太小儿科了。”刘晓明感叹。